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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燃气违法行为有奖!

发布日期:2014-08-22浏览量:

本报讯  为了更好地维护燃气管网的安全运行,近日,合肥燃气集团出台了《燃气违法行为及安全隐患举报奖励暂行办法》,对投诉举报燃气违法行为及安全隐患者实施奖励政策,经核查属实,最高可奖励追缴违法所得20%。
    《办法》规定,燃气违法行为和安全隐患包含且不限于以下行为:对燃气设施安全保护范围内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开挖及取土,或其他危害燃气设施的行为;损坏燃气设施的行为;私自改动燃气设施,盗用天然气的行为;私自改动燃气计量表具造成计量不准的行为,或发现坏表而不及时报告的行为;冒用合肥燃气集团有限公司的名义推销相关燃气产品或服务的行为;报告燃气设施出现的重大安全隐患。
    市民可通过来信来函、当面举报或拨打电话进行举报。地址:合肥市合作化南路466号合肥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安全保卫处(邮编:230075);举报电话:65133333和65191800。举报经核查属实,将按追缴违法所得20%给予第一举报人奖励,最低不少于100元。     (徐进生 本报记者 杨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