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程慧群 胡娟 王倩) 6月1日下午,在燃气集团第四届八次职工代表大会投票表决通过后,燃气集团工会主席李永作为职工方首席协商代表,与集团行政方首席协商代表张家安副总经理签订了《2012年工资集体协商协议书》,至此,燃气集团2012年工资集体协商工作顺利完成。
为推进和谐劳动关系建设,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燃气集团2012年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于4月份正式启动,职工方向企业行政发出要约书,建议就2012年职工薪酬调整方案进行集体协商。燃气集团负责人吴正亚对要约书作出书面答复,并委托公司副总经理张家安作为行政方首席协商代表,与职工方开展协商工作。
与此同时,为了解职工的意愿,职工方首席协商代表李永主席带领基层工会、一线职工协商代表一行4人,在全公司范围内分三个片区召开了职工意见征询会,征求职工对薪酬调整的意见和建议,并与公司行政方召开了正式的协商会议。
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是深化企业民主管理工作,形成良好的劳动关系的有力措施。2011年,燃气集团行政和工会在全市率先开展了此项工作,今年又在去年基础上完善了协商工作机制。此项工作对于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实现企业发展和职工利益互利共赢具有重要意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