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燃气集团“无线电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HRZ-2016080)变更及延期公告如下: 1、原招标文件第7页“质量、功能及技术参数要求”中数字对讲机发射功率要求为“发射功率:高功率 5W,低功率 1W”,现变更为“发射功率:高功率3W,低功率1W”; 2、原招标文件第7页“质量、功能及技术参数要求”中数字对讲机接收灵敏度要求为“接收灵敏度: 数字模式 3%误码率时 0.25μV/6.25kHz”,现变更为“接收灵敏度(12.5kHz/6.25kHz):数字模式下,在3%误码率时,接收灵敏度为0.32uV/0.25uV”;在1%误码率时,接收灵敏度为-1dBuV(0.45uV)/-4dBuV0.32uV”。 3、原答疑时间为“2016年9月9日16时前”,现延期至“2016年9月14日下午16点之前”。 4、原开标及投标截止时间为“2016年9月14日上午9:00”,现延期至“2016年9月21日上午9:00”。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肥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九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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