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内容 | 说明及要求 |
| 一 | 项目名称 | 合肥燃气集团废旧燃气表处置转让 |
| 二 | 项目编号 | HRZ-2016004 |
| 三 | 招标(转让)方 | 合肥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
| 四 | | 1、本次拟处置的废旧燃气表主要有四种:大铁壳膜式燃气表、小铁壳膜式燃气表、铝壳膜式燃气表、IC卡膜式燃气表、数量约为4万只。本次拟处置资产存放于合肥市阜阳北路1111号原制气厂院内。本次转让的资产均已报废属于废旧物资,具体情况以实物现状为准,潜在投标人可踏勘现场以充分了解标的现状,如有疑问,主动向转让方咨询。 2、处置时间:在合同签订之日起7天内完成(含双休日)。 3、处置要求: (1)所有表具回收时须在现场进行破坏,破坏方法为在表腔和表具计数处进行打孔(红色圆圈标记处)。  
 
(2)所有表具须在现场进行分类、点数及装车。 (3)中标方在现场处置废旧表具时应注意其操作人员的人身安全,如造成中标方工作人员伤亡事故,由中标方负全部责任。 (4)中标方在处置现场应注意招标方的设备设施及人员安全,如造成招标方设备实施损坏或人员受伤事件,由中标方负全部责任。 4、《中标通知书》出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处置转让合同》。 5、在签订《处置转让合同》前缴纳履约保证金2万元至转让方指定账户。受让方违反转让合同约定的,则履约保证金由转让方全额扣除,不予返还。该履约保证金在履约无争议后全额无息返还。 6、意向受让方应在本公告期截止前自行现场踏勘转让标的,就标的相关情况主动向转让方咨询,并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内容,以充分了解和获取转让标的情况,在现场考察过程中意向受让方因自身原因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他损失,转让方不承担责任。 |
| 五 | 转让底价 | 大铁壳膜式燃气表:1.3元/只; 小铁壳膜式燃气表:0.9元/只; 铝壳膜式燃气表:6.2元/只; IC卡膜式燃气表:9元/只。 | 竞价保证金 | 壹万元(¥:10000.00) |
| 六 | 评标计价公式 | (综合单价=大铁壳膜式燃气表×10%+小铁壳膜式燃气表×10%+铝壳膜式燃气表×75%+IC卡膜式燃气表×5%)。 |
| 七 | 公告期限、报名地点及招标文件费用 | 1、公告期:2016年1月11日至15日(8:00-11:30,14:30-17:00)。 2、报名地点:合肥燃气集团有限公司企管计划部,地址:合肥市合作化南路466号合肥燃气大厦10楼1002室。 3、招标文件及其他相关资料收取成本费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现场缴纳费用后领取。 |
| 八 | 对投标人资格的要求 | 1、具有依法存续的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不低于200万元,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废旧物资回收处置; 2、具有再生资源回收经营备案登记证书; 3、本项目不接受自然人、联合体投标。 |
| 九 | 价款支付 | 中标人应于《中标通知书》出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并于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支付废旧表转让价款(35万元),表具处置结束后根据实际处置数量进行结算。 |
| 十 | 投标人须递交的资格审查材料及报价单 | 1、投标人应根据要求制订资格审查材料,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A.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B.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C、再生资源回收经营备案登记证书; D.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E.符合转让公告要求的其他文件。 (2)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证明材料等(经人社保部门备案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或者社保局官方网站查询的投标人授权代表近三个月内个人缴费记录。法定代表人作为授权代表的仅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3)承诺函。 (四)竞价保证金收据及退还保证金声明 (五)转让文件中要求的其他资料。 以上材料为复印件的,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各项材料须按顺序排列,打印目录并装订成册。 二、投标人一次性报价应递交的报价单。 |
| 十一 | 资格审查材料与报价单的数量、签署、封装与送达 | 1、资格审查材料 (1)数量 投标人须提交一式三份资格审查材料,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正本和副本如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2)签署 资格审查材料的正本和副本均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资格审查材料封装 投标人须将所提交资格审查材料装在一个密封包中,包装上须标注“合肥燃气集团废旧燃气表处置转让”字样,同时在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并清楚标明投标人的名称(加盖单位公章)、地址及联系方式。 注:资格审查材料中不得含报价。 二、报价单 投标人须提交一份报价单(原件),单独装在一个密封包中,并在封面标注“合肥燃气集团废旧燃气表处置转让报价单”字样,同时在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包装上须清楚标明投标人的名称(加盖单位公章)、住所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三、封装要求 资格审查材料、报价单分开装订,须单独密封在两个密封包中,不得封装在一个包中,否则材料不予接收。 四、资格审查材料及报价单递交送达地点及时间 地点:合肥市蜀山区合作化南路466号合肥燃气大厦4楼417室; 时间:北京时间2016年1月22日8:30 -9:00,提前、逾期递交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文件恕不接收。 |
| 十二 | 中标人的确定方式 | 本项目遵循有效最高价中标(中标价不得低于转让底价)的交易原则,分两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 资格审查材料评审 (一)由项目资格审查委员会按规定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材料进行审查,如资格审查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视为无效资格材料。 资格审查及评标委员会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如投标人资格审查材料中存在不明确或存在细微偏差内容时,资格审查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但投标人不得对已提交材料进行修正,不得借此改变已递交资格审查材料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不得主动提出澄清、说明、补正的要求。逾期提交的资格审查材料不予接受。 (二)资格审查材料评审期间,投标人不得离开开标现场,并保持手机畅通,随时可能询标。 第二阶段 开启一次性报价单 资格审查评审结束后,根据合格投标人的数量,确定交易方式。 资格审查评审结束后,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由现场监督人员开启其一次性报价单,并由项目负责人公开宣读投标人报价结果,按从高到低的顺序对投标人的报价进行排序,价高者得。如产生1家合格投标人的,则按投标人的报价(不得低于转让底价)确定中标人。如产生2家及2家以上合格投标人的,以价高者得(中标价不得低于转让底价)的方式确定中标人。如最高报价相同,则以抽签方式确定中标人。 |
| 十三 | 竞价保证金支付与处置 | 投标人须于本项目公告期限内,通过本单位账户采取本地转账、异地电汇(均应提交加盖银行转讫章的回单)的形式向合肥燃气集团指定账户汇入竞价保证金(请确保在开标前到账,并在开标前领取收据。联系人:合肥燃气大厦10楼财务大厅李会计),投标人不得以现金形式缴纳,不得由他方代为缴纳竞价保证金。 单位名称:合肥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行:交通银行合肥阜阳路桥支行 账号:341307000010010002522 公告期限届满,按规定程序和要求确定中标人后,中标人缴纳的竞价保证金可转为履约保证金,其他投标人缴纳的保证金在确定中标人后15日内退还(不计息)。 中标人无故不领取《中标通知书》;或领取《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的;或以任何形式干扰正常开评标秩序、妨碍招标公平公正的;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
| 十四 | 成交公示及《中标通知书》 | 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中标企业委派专人凭介绍信或公司授权书(并携带身份证),到合肥燃气大厦10楼1002室领取《中标通知书》。如公示期内有质疑,则中标通知书推迟发放。 |
| 十五 | 联系方式 | 现场踏勘 | 联系人:徐工,联系电话:0551-64394293 |
| 项目负责人 | 联系人:胡工,联系电话:0551-651919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