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灭火器采购与维修定点供应商”项目(项目编号:HRZ-2015112)变更公告如下:
1、原招标文件投标人资格第1条:“须为独立法人,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变更为:“须为独立法人,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
2、原招标文件投标人资格第2条:“具有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机构二级以上资质”变更为:“具有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机构三级以上资质”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〇一五年九月二十二日
发布日期:2015-10-13浏览量:
“灭火器采购与维修定点供应商”项目(项目编号:HRZ-2015112)变更公告如下:
1、原招标文件投标人资格第1条:“须为独立法人,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变更为:“须为独立法人,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
2、原招标文件投标人资格第2条:“具有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机构二级以上资质”变更为:“具有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机构三级以上资质”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〇一五年九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