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压管网完整性管理体系建设辅导单位”项目(项目编号:HRZ-2018095)变更公告如下:
招标文件第3页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付款方式”原为
“体系文件验收合格后30日内,招标人向服务单位支付合同金额70%的款项;文件验收合格满12个月,体系文件运行正常,招标人向服务单位结清尾款(合同金额30%),期间文件如有技术修改,服务单位应在每次接到书面通知后30日内配合招标人完成修改。首次付款前服务单位需开具全额真实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6%)。
现变更为:
“体系文件验收合格后30日内,招标人向服务单位支付合同金额70%的款项;文件验收合格满12个月,体系文件运行正常,招标人向服务单位结清尾款(合同金额30%),期间文件如有技术修改,服务单位应在每次接到书面通知后30日内配合招标人完成修改。首次付款前服务单位需开具全额真实有效增值税发票。”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联系人:胡工
电话:0551-65191932
合肥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2018年8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