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信息系统等保测评服务定点单位招标文件变更及延期公告

发布日期:2018-04-26浏览量:


合肥燃气集团信息系统等保测评服务定点单位招标项目(项目编号:HRZ-2018038)招标文件变更及延期公告如下:

一、原招标文件第2页投标人资格:

1、须为独立法人;

2、须为全国等级保护测评机构推荐目录入围单位;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现变更为: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须为全国等级保护测评机构推荐目录入围单位;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二、原招标文件第20页:

技术标初审表

序号

指标名称

指标要求

是否通过

投标文件格式及提交资料要求

1

营业执照

合法有效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的复印件或影印件,应完整的体现出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的全部内容;提供“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不再提供。

现变更为:

技术标初审表

序号

指标名称

指标要求

是否通过

投标文件格式及提交资料要求

1

营业执照

合法有效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的复印件或影印件,应完整的体现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税务登记证的全部内容;提供“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不再提供。

、原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842714:45”,现延期到“201853日上午9:00”。

注:此变更及补充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联系人:合肥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汪工

联系电话:0551-65191932

合肥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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