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燃气集团信息系统等保测评服务定点单位招标项目(项目编号:HRZ-2018038)招标文件变更及延期公告如下:
一、原招标文件第2页投标人资格:
“1、须为独立法人;
2、须为全国等级保护测评机构推荐目录入围单位;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现变更为: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须为全国等级保护测评机构推荐目录入围单位;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二、原招标文件第20页:
技术标初审表 | ||||
序号 | 指标名称 | 指标要求 | 是否通过 | 投标文件格式及提交资料要求 |
1 | 营业执照 | 合法有效 |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的复印件或影印件,应完整的体现出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的全部内容;提供“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不再提供。 | |
现变更为:
技术标初审表 | ||||
序号 | 指标名称 | 指标要求 | 是否通过 | 投标文件格式及提交资料要求 |
1 | 营业执照 | 合法有效 |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的复印件或影印件,应完整的体现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税务登记证的全部内容;提供“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不再提供。 | |
三、原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8年4月27日14:45”,现延期到“2018年5月3日上午9:00”。
注:此变更及补充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联系人:合肥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汪工
联系电话:0551-65191932
合肥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2018年4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