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哈夫节定点供应商中标(成交)公示

发布日期:2016-12-22浏览量:

    合肥燃气集团哈夫节定点供应商项目内部公开招标,经过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了中标(成交)候选人。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预中标(成交)候选人: 安徽同发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预中标(成交)价格: 183000元
    公示期:2016年12月22日至2016年12月24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合肥燃气集团企管计划部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合肥燃气大厦1002室,联系电话:0551-65191922。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合肥燃气集团纪检审计室提出投诉。投诉材料递交地址:合肥燃气大厦1005室,联系电话:0551-65191929。
  
    注: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特此公告。
  

合肥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二O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