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提前执行淡季价格、中小微工业企业、涉农企业气价优惠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4-10浏览量:

尊敬的用户: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决策部署,执行《合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阶段性降低非居民用气成本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合发改商价[2020]297号)文件相关要求,切实降低企业用气成本,支持复工复产,我公司对非居民用气提前恢复淡季价格,对在用的燃气涉农企业和中小微工业企业执行气价优惠政策,具体如下:

  一、执行对象

  我公司非居民气用户、涉农企业用户、中小微工业企业用户。

  二、优惠政策及时限

  优惠政策:

  1、提前恢复淡季非居民用气价格

  自2020年2月22日起,非居民用气价格提前恢复淡季价格,即3.16元/方。

  2、涉农企业用户、中小微工业企业优惠

  冬季(2020年2月1日-2月21日)气价下调至3.375元/立方米;非冬季(2020年2月22日-4月30日)气价下调至2.844元/立方米

  优惠时段:2020年2月-4月。

  三、执行方式

  非居民用气提前恢复淡季气价的部分无需申请;涉农企业用户、中小微工业企业优惠需按以下流程申请。

  符合条件的涉农企业需提供:

  ①申请表原件(见附件);

  ②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符合条件的中小微工业企业除前两项外还需提供:

  ③2019年税务申报证明;

  ④2019年12月社保申报证明;

  ⑤2019年财务审计报告中的利润表;

  用户可携带以上资料至合作化南路466号合肥燃气集团营业大厅或将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邮寄至合肥燃气集团营销公司工商科办理审核登记手续。

  四、申报办理时间

  即日起至2020年5月1日。

  五、联系方式

  联系(邮寄)地址:合作化南路466号合肥燃气集团营销公司工商科

  联系人:方俊       电话:65191557

  特此通知。

  

附件:合肥市涉农企业、中小微企业阶段性优惠天然气价格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