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市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公告

发布日期:2019-05-15浏览量: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四巡察组于5月14日至6月30日对合肥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开展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信访受理对象

合肥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党委领导班子及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以及其他市管干部、下设部门负责人或二级企业领导班子及成员。

二、巡察内容

围绕党委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中央及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情况,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情况,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加强组织建设和队伍建设情况,对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三、反馈问题渠道

巡察期间,巡察组设置举报信箱、电子邮箱,开通信访举报手机,接受群众来信来电来访。

(一)信访接待窗口:通过电话或短信预约,再确定接访地点。

(二)举报信箱:1.合肥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合作化南路466号)东门北侧;2.合肥燃气集团物流供应公司(阜阳北路1111号)北大门南侧自行车棚处;3.合肥燃气集团高压管网公司(习友路4669号)一楼门口左侧;4.安徽世纪金源大饭店(徽州大道5558号)南门入口左边玻璃房内。

(三)电子邮箱:hfd4xcz@163.com。

(四)举报电话:18705510118。

受理信访接待和电话为工作日的上班时间。

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巡察对象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问题的反映,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有关单位或部门处理。



市委第四巡察组    

2019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