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投诉举报燃气违法行为及安全隐患,有奖励!

发布日期:2014-08-28浏览量:

  随着合肥燃气管线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的结束,数百处安全隐患完成整改,燃气设施和燃气管网的运行更加安全,全市的用气安全得到了更好保障。为了更好地维护燃气管网的安全运行,鼓励广大市民群众对违反燃气法规的行为以及燃气事故隐患进行投诉举报,近日,燃气集团出台了《燃气违法行为及安全隐患举报奖励暂行办法》,对投诉举报燃气违法行为及安全隐患者实施奖励政策,经核查属实,最高可奖励追缴违法所得20%。
  《办法》指出,燃气违法行为和安全隐患包含且不限于以下行为:对燃气设施安全保护范围内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开挖及取土,或其他危害燃气设施的行为;损坏燃气设施的行为;私自改动燃气设施,盗用天然气的行为;私自改动燃气计量表具造成计量不准的行为,或发现坏表而不及时报告的行为;冒用合肥燃气集团有限公司的名义推销相关燃气产品或服务的行为;报告燃气设施出现的重大安全隐患。
  欢迎广大市民群众对以上违法行为和安全隐患进行举报,可通过来信来函、当面举报或拨打电话进行举报。地址:合肥市合作化南路466号合肥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安全保卫处(邮编230075);举报电话:0551-65133333和65191800。举报案件经核查属实,受理举报的部门将按追缴违法所得20%给予第一举报人奖励,最低不少于100元。
  合肥燃气集团有关主管部门及其经办人员受理举报案件,将严格为举报人保密,不会泄露举报人有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