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合燃华润燃气有限公司现对“合肥合燃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应急管理数据系统集成”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编号:2023-HRZB-0006 2、项目名称:合肥合燃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应急管理数据系统集成 3、项目概算:49万 4、项目地点:合肥市内招标人指定的地点 5、资金来源:自筹 6、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合肥合燃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应急管理数据系统集成招标,拟选择一家系统集成单位,结合招标人现有软硬件情况,完成应急管理数据系统集成工作,包括硬件设备、软件的供货、安装、调试、集成、售后服务及技术培训等工作,并将采集的数据推送至安徽省油气输送管道应急管理信息系统中,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①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②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③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④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⑤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办法: 1、报名时间:2023年2月3日-2023年2月9日 2、招标文件价格:免收。 3、报名及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优质采云采购平台”(网址:http://www.youzhicai.com/)报名并下载。首次登陆需办理注册手续。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3年2月16日9:00 2、开标地点:合肥燃气大厦417室 五、投标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 六、联系方法: 1、联系人:储工 2、联系电话:0551-65191932 3、地址:合肥市蜀山区合作化南路466号合肥燃气大厦10楼1004室企管法务部。
合肥安然燃气器具有限责任公司事故通风系统定点供应商(项目编号:2022-HRZB-0115)公开招标,经过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了中标(成交)候选人。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预中标(成交)候选人一:合肥科安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预中标(成交)价格: 395600元 预中标(成交)候选人二:合肥联信电源有限公司 预中标(成交)价格:429300元 公示期:2023年1月12日至1月16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合肥合燃华润燃气有限公司企管法务部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合肥燃气大厦1004室,联系电话:0551-65191932。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合肥合燃华润燃气有限公司纪委提出投诉。投诉材料递交地址:合肥燃气大厦812室,联系电话:0551-65191929。 若公示期内无质疑投诉被查实,本公示中的中标(成交)候选人自动转为中标(成交)人。 注: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特此公告 合肥合燃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2023年1月12日
合肥合燃华润燃气有限公司防腐热煨弯管采购(项目编号:2022-HRZB-0113)公开招标,经过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了中标(成交)候选人。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预中标(成交)候选人:河北沧海核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预中标(成交)价格: 121868元 公示期:2023年1月11日至1月13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合肥合燃华润燃气有限公司企管法务部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合肥燃气大厦1004室,联系电话:0551-65191932。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合肥合燃华润燃气有限公司纪委提出投诉。投诉材料递交地址:合肥燃气大厦812室,联系电话:0551-65191929。 若公示期内无质疑投诉被查实,本公示中的中标(成交)候选人自动转为中标(成交)人。 注: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特此公告 合肥合燃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2023年1月11日
合肥安然燃气器具有限责任公司移动商城二期(项目编号:2022-HRZB-0114)公开招标,经过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了中标(成交)候选人。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预中标(成交)候选人:安徽即刻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预中标(成交)价格: 468000元 公示期:2023年1月10日至1月13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合肥合燃华润燃气有限公司企管法务部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合肥燃气大厦1004室,联系电话:0551-65191932。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合肥合燃华润燃气有限公司纪委提出投诉。投诉材料递交地址:合肥燃气大厦812室,联系电话:0551-65191929。 若公示期内无质疑投诉被查实,本公示中的中标(成交)候选人自动转为中标(成交)人。 注: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特此公告 合肥合燃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2023年1月10日
合肥合燃华润燃气有限公司法律顾问服务定点单位(编号:2022-HRZB-0119)公开招标,经过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了中标(成交)候选人。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预中标(成交)候选人一: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投标报价:响应预中标(成交)候选人二:安徽安泰达律师事务所投标报价:响应公示期:2023年1月6日至1月9日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合肥合燃华润燃气有限公司企管法务部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合肥燃气大厦1004室,联系电话:0551-6519193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合肥合燃华润燃气有限公司纪委提出投诉。投诉材料递交地址:合肥燃气大厦812室,联系电话:0551-65191929。若公示期内无质疑投诉被查实,本公示中的中标(成交)候选人自动转为中标(成交)人。注: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3、被异议人名称;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6、提起异议的日期。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特此公告合肥合燃华润燃气有限公司2023年1月6日
答疑部分: 1.招标文件第34-35页附件6商务和技术偏差表,注:未完全响应的应当填写上表。投标人保证:除商务和技术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问题:完全响应的,是否仍需列明需求并填写。 答:投标文件中需列明附件6商务和技术偏差表。完全响应的,投标人无需填写;未填写的,视为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2.招标文件第23页22.4.3.2.2商务及技术文件详细评审指标第2项投标人业绩与第四项经办律师业绩中,县区级以上政府部门法律顾问服务业绩是否包含县区本级? 答:包含。 3.招标文件第23页22.4.3.2.2商务及技术文件详细评审指标第3项投标人荣誉要求2019年1月1日之后,是否包含服务律师荣誉? 答:该项仅指投标人获得的奖项荣誉。 4.我所成立时间不久,律师存在从其它律所转进来的情况,请问律师在转所前承办的案件业绩是否算作本所的投标业绩。 答:22.4.3.2.2商务及技术文件详细评审指标第2项投标人业绩仅指投标人(投标律所)的法律顾问服务业绩,第5项人员配备业绩包含拟配备律师转所前承办的法律顾问服务业绩。 5.招标文件第24页22.4.3.2.2商务及技术文件详细评审指标第5项第三点为企业提供过上市辅导、资产或债务重组等重大非诉讼专项法律服务,是否包含为资产管理公司进行的不良资产处置重大非诉讼专项法律服务? 答:包含。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合肥合燃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联系人:胡工 电话:0551-65191932 地址:合肥市蜀山区合作化南路466号合肥燃气大厦1004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