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生产运营车辆(第一批)采购-3标段(项目编号:2022-HRZB-0050-003)公开招标,经过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了中标(成交)候选人。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预中标(成交)候选人:安徽申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预中标(成交)价格: 331900元 公示期:2022年6月24日至6月28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合肥燃气集团企管法务部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合肥燃气大厦1004室,联系电话:0551-65191932。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合肥燃气集团纪委提出投诉。投诉材料递交地址:合肥燃气大厦812室,联系电话:0551-65191929。 若公示期内无质疑投诉被查实,本公示中的中标(成交)候选人自动转为中标(成交)人。 注: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特此公告 合肥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6月24日
合肥燃气集团印刷品采购定点单位(项目编号:2022-HRZB-0054)公开招标,经过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了中标(成交)候选人。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预中标(成交)候选人一:合肥添彩包装有限公司 预中标(成交)价格: 338900元 预中标(成交)候选人二:安徽一统广告有限公司 预中标(成交)价格: 348288元 预中标(成交)候选人三:合肥新南印务有限公司 预中标(成交)价格: 351779.4元 预中标(成交)候选人四:合肥市日新印务有限公司 预中标(成交)价格: 372722元 公示期:2022年6月23日至6月27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合肥燃气集团企管法务部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合肥燃气大厦1004室,联系电话:0551-65191932。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合肥燃气集团纪委提出投诉。投诉材料递交地址:合肥燃气大厦812室,联系电话:0551-65191929。 若公示期内无质疑投诉被查实,本公示中的中标(成交)候选人自动转为中标(成交)人。 注: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特此公告 合肥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6月23日
合肥燃气集团流量计气密性实验装置采购(项目编号:2022-HRZB-0055)公开招标,经过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了中标(成交)候选人。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预中标(成交)候选人:天信仪表集团有限公司 预中标(成交)价格: 272266元 公示期:2022年6月22日至6月24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合肥燃气集团企管法务部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合肥燃气大厦1004室,联系电话:0551-65191932。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合肥燃气集团纪委提出投诉。投诉材料递交地址:合肥燃气大厦812室,联系电话:0551-65191929。 若公示期内无质疑投诉被查实,本公示中的中标(成交)候选人自动转为中标(成交)人。 注: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特此公告 合肥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6月22日
合肥燃气集团零星民用户燃气管道安装工程监理单位(项目编号:2022-HRZB-0052)公开招标,经过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了中标(成交)候选人。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预中标(成交)候选人:中新创达咨询有限公司 预中标(成交)价格: 330400元 公示期:2022年6月22日至6月24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合肥燃气集团企管法务部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合肥燃气大厦1004室,联系电话:0551-65191932。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合肥燃气集团纪委提出投诉。投诉材料递交地址:合肥燃气大厦812室,联系电话:0551-65191929。 若公示期内无质疑投诉被查实,本公示中的中标(成交)候选人自动转为中标(成交)人。 注: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特此公告 合肥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6月22日
“合肥燃气集团印刷品采购定点单位”(项目编号:2022-HRZB-0054)项目变更如下: 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招标内容及要求:“一、采购清单及报价要求”。 原采购清单: 序号 印刷品名称 暂定 全年 印量 单位 印刷品规格 单价(元) 小计 (元) 备注 (单次暂定 印量) 18 物联网燃气表用户告知书 5000 张 128g铜版纸,双面彩印,尺寸:28.5*42cm 5000 19 天然气供用合同(居民用户) 9万 张 一式两联,第一联白,第二联蓝,无碳复写纸,带编号,套印公章,尺寸:A4 3万 28 点火须知 600 本 128g铜版纸,双面彩印,尺寸:15*25cm 300 现变更为: 序号 印刷品名称 暂定 全年 印量 单位 印刷品规格 单价(元) 小计 (元) 备注 (单次暂定 印量) 18 物联网燃气表用户告知书 5000 张 128g铜版纸,单面彩印,尺寸:28.5*42cm 5000 19 天然气供用合同(居民用户) 9万 份 一式两联(一式两联为一份),第一联白,第二联蓝,无碳复写纸,带编号,套印公章,尺寸:A4 3万 28 点火须知 6万 张 128g铜版纸,双面彩印,尺寸:15*25cm 3万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合肥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储工 联系电话:0551-65191932 地址:合肥市蜀山区合作化南路466号合肥燃气大厦1004室 合肥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6月20日
2022年度生产运营车辆(第二批)采购(项目编号:2022-HRZB-0051)公开招标,经过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了中标(成交)候选人。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预中标(成交)候选人:合肥丰安汽车贸易服务有限公司 预中标(成交)价格:643000元 公示期:2022年6月16日至6月20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合肥燃气集团企管法务部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合肥燃气大厦1004室,联系电话:0551-65191932。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合肥燃气集团纪委提出投诉。投诉材料递交地址:合肥燃气大厦812室,联系电话:0551-65191929。 若公示期内无质疑投诉被查实,本公示中的中标(成交)候选人自动转为中标(成交)人。 注: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特此公告 合肥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