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燃气集团现对“财产一切险、机器设备损坏险、公众责任险和安装工程一切险承保单位”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一、项目名称及内容:1、项目编号:2021-HRZB-0012、项目名称:合肥燃气集团财产一切险、机器设备损坏险、公众责任险和安装工程一切险承保单位3、项目概算:42万元/年4、项目地点:合肥市或安徽省内其他地点5、资金来源:自筹6、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合肥燃气集团财产一切险、机器设备损坏险、公众责任险和安装工程一切险承保单位招标,拟选择1家保险公司,承保财产一切险、机器设备损坏险、公众责任险和安装工程一切险并提供相应保险服务。承保服务期限最长不超过2023年5月14日。承保期限内单个险种、承保期限、保额等以保险单约定为准,保险单执行期满12个月后,招标人有权根据中标承保单位的实际服务质量和服务态度决定是否续保。具体详见招标文件。二、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资格:(1)具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投标人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①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②投标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③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三、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办法:1、报名时间:2021年1月8日-2021年1月14日17:002、报名方式:投标人登录“优质采云采购平台”(网址:http://www.youzhicai.com/)报名并下载。3、获取方式:文件为电子版,请携带移动存储设备获取。4、招标文件费用: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四、开标时间及地点:1、开标时间:2021年1月21日9:002、开标地点:燃气大厦417室五、投标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六、联系方法:1、联系人:胡工2、联系电话:0551-651919323、地址:合肥市蜀山区合作化南路466号合肥燃气大厦10楼1004室企管法务部。附:采购清单序号投保险种保险费率(‰/年)保费(元/年)备注1财产一切险保费按承保期为一年进行报价2机器设备损坏险3公众责任险4安装工程一切险物质损失部分第三者责任部分总保费(元/年)总保费=财产一切险保费+机器设备损坏险保费+公众责任险保费+安装工程一切险保费
合肥燃气集团防静电工作服定点供应商项目公开招标,经过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了中标(成交)候选人。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预中标(成交)候选人: 江苏绿洲制衣有限公司 预中标(成交)价格: 259000元 公示期:2020年12月22日至2020年12月24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合肥燃气集团企管法务部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合肥燃气大厦1003室,联系电话:0551-65191922。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合肥燃气集团纪委提出投诉。投诉材料递交地址:合肥燃气大厦812室,联系电话:0551-65191904。 若公示期内无质疑投诉被查实,本公示中的中标(成交)候选人自动转为中标(成交)人。 注: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特此公告。 合肥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二O二O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项目名称:合肥燃气集团物联网采集平台建设与运维服务 项目编号:2020-HRZB-066 本项目通过网上公开询比,经采购人确认,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最终供应商: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 成交价格:50000元/年 本项目采购公告视为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双方合同的一部分。 如对以上公示有疑问,请在一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与合肥燃气集团企管法务部联系。 联系人:胡工 联系方式:0551-65191932 最终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合肥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21日
合肥燃气集团现对“物联网采集平台建设与运维服务”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意向供应商参与报价。一、项目名称及内容:1、项目名称:合肥燃气集团物联网采集平台建设与运维服务2、项目编号:2020-HRZB-0663、项目概算:14万元/年4、项目地点:合肥市或采购人指定的安徽省内其他地点5、资金来源:自筹6、项目概况:为满足业务发展的需要,采购人现对物联网采集平台建设与运维服务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拟选择一家单位建设物联网采集平台,同时提供后期的运维服务。服务期限3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合同到期后双方如无异议,可续签合同1次,期限不超过2年。本次询价采购服务内容包含采购人所属庐江、寿县等子公司,供应商须根据采购人要求为其及下属子公司提供服务。二、意向供应商资格要求:1、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境内法人或其他组织;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意向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2)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3)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三、报名及报价须知1、报名时间:2020年12月14日-2020年12月21日16时。2、报价截止时间:2020年12月21日16时3、报价方式:(1)登录“优质采电子交易平台”(https://www.youzhicai.com/)搜索“合肥燃气集团物联网采集平台建设与运维服务”公告查看页面点击“我要报价”。请未注册的供应商及时办理注册审核,注册咨询电话:400-0099-555、0551-62220083。因未及时办理注册审核手续影响报价的,责任自负。(2)供应商需完整填写报价信息,并按采购要求上传相应资料的扫描件,须在报价截止时间前提交报价,逾期责任自负。四、联系方法:1、联系人:胡工2、联系电话:0551-651919323、地址:合肥市蜀山区合作化南路466号合肥燃气大厦10楼1004室企管法务部。
合肥燃气集团现对“防静电工作服定点供应商”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编号:2020-HRZB-064 2、项目名称:防静电工作服定点供应商 3、项目概算:34万元 4、项目地点:合肥市阜阳北路1111号合肥燃气集团物流供应公司或招标人指定地点。 5、资金来源:自筹 6、项目概况:本项目为防静电工作服定点供应商招标,拟引进一家定点单位,定点期限三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须为防静电服生产厂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①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投标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③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办法: 1、报名时间:2020年12月4日-2020年12月11日17:00 2、报名及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优质采云采购平台”(网址:http://www.youzhicai.com/)报名并下载。 3、招标文件费用:人民币2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0年12月22日9:00 2、开标地点:合肥市合作化南路466号燃气大厦4楼417开标室 五、投标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 六、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同开标地点 七、联系方法: 1、联系人:卫工 2、联系电话:0551-65191922 3、地址:合肥市蜀山区合作化南路466号合肥燃气大厦10楼1003室企管法务部。 附:采购清单 序号 货物名称 暂定数量 单价(元) 小计(元) 备注 1 夏季短袖防静电工作服 500套 包含上衣、下裤 2 夏季长袖防静电工作服 500套 3 秋季长袖防静电工作服 500套 4 冬季防静电棉衣 200件 合计金额(元)
合肥燃气集团网络中心机房UPS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经过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了中标(成交)候选人。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预中标(成交)候选人: 合肥皖信信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预中标(成交)价格: 338360元 公示期:2020年11月3日至2020年11月5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合肥燃气集团企管法务部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合肥燃气大厦1003室,联系电话:0551-65191922。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合肥燃气集团纪检监察室提出投诉。投诉材料递交地址:合肥燃气大厦812室,联系电话:0551-65191904。 若公示期内无质疑投诉被查实,本公示中的中标(成交)候选人自动转为中标(成交)人。 注: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特此公告。 合肥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二O二O年十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