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燃气集团物流供应公司食堂外墙修缮工程任务发放抽签会议于2019年9月5日8:30在合肥燃气大厦6楼会议室召开。参加本次抽签的单位有:安徽诚信建设有限公司、巢湖市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现将抽签结果公示如下:序号工程名称中签单位1物流供应公司食堂外墙修缮工程巢湖市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合肥燃气集团有限公司二0一九年九月五日
合肥燃气集团高压天然气管线改造工程定点设计单位项目公开招标,经过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了中标(成交)候选人。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预中标(成交)候选人: 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预中标(成交)费率: 99.2%公示期:2019年8月22日至2019年8月26日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合肥燃气集团企管法务部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合肥燃气大厦1003室,联系电话:0551-6519193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合肥燃气集团纪检监察室提出投诉。投诉材料递交地址:合肥燃气大厦812室,联系电话:0551-65191904。若公示期内无质疑投诉被查实,本公示中的中标(成交)候选人自动转为中标(成交)人。注: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3、被异议人名称;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6、提起异议的日期。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特此公告。合肥燃气集团有限公司二O一九年八月二十二日
2019年激光甲烷检测仪采购(项目编号:HRZ-2019079)公开招标,经过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了中标(成交)候选人。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预中标(成交)候选人: 北京埃德尔博珂工程技术有限公司预中标(成交)价格: 336000元公示期:2019年8月21日至2019年8月23日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合肥燃气集团企管法务部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合肥燃气大厦1003室,联系电话:0551-6519193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合肥燃气集团纪检监察室提出投诉。投诉材料递交地址:合肥燃气大厦812室,联系电话:0551-65191904。若公示期内无质疑投诉被查实,本公示中的中标(成交)候选人自动转为中标(成交)人。注: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3、被异议人名称;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6、提起异议的日期。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特此公告。合肥燃气集团有限公司2019年8月21日
合肥燃气集团南部抢维中心车棚工程、经开所屋面维修及蜀山所房屋维修工程、三十埠门站监管中心改造工程任务发放抽签会议于2019年8月13日9:00在合肥燃气大厦6楼会议室召开。参加本次抽签的单位有:安徽省桐城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安徽磐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安徽诚信建设有限公司、安徽和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巢湖市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现将抽签结果公示如下:序号工程名称中签单位1南部抢维中心车棚工程安徽省桐城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2经开所屋面维修及蜀山所房屋维修工程安徽和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3三十埠门站监管中心改造工程安徽磐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合肥燃气集团有限公司二0一九年八月十三日
“高压天然气管线改造工程定点设计单位”项目(招标编号:HRZ-2019077)延期及变更公告如下:延期部分:一、原招标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8月6日(8:30-11:30,14:30-17:00)(节假日除外)”,现延期至“2019年8月15日(8:30-11:30,14:30-17:00)(节假日除外)”。二、原招标答疑截止时间为“2019年8月8日16时前”,现延期至“2019年8月19日16时前”。三、原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9年8月13日9:00”,现延期到“2019年8月22日9:00”。变更部分:一、招标文件第6页人员配备要求原为“2、拟任本次设计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为城市燃气专业,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和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专业)的执业资格,投标时须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证明材料。(本项目仅对项目负责人进行资格初审,其余人员有关要求不作为资格初审要求。)”现变更为:“2、拟任本次设计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为城市燃气专业,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专业)的执业资格,投标时须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证明材料。(本项目仅对项目负责人进行资格初审,其余人员有关要求不作为资格初审要求。)”二、招标文件第18页技术标初审表中第4点项目负责人投标文件格式及提交资料要求原为“提供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复印件或影印件及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或影印件。”现变更为:“提供项目负责人证书复印件或影印件及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或影印件”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联系方法: 联系人:卫工 联系电话:0551-65191922 地址:合肥市合作化南路466号合肥燃气大厦10楼1002室企管法务部合肥燃气集团有限公司2019年8月12日
寿县中压天然气管网石吴路下穿东淝河燃气工程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报告编制项目公开招标,经过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了中标(成交)候选人。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预中标(成交)候选人: 安徽省交通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预中标(成交)价格: 97000.00元公示期:2019年8月6日至2019年8月8日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合肥燃气集团企管法务部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合肥燃气大厦1002室,联系电话:0551-6519192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合肥燃气集团纪检监察室提出投诉。投诉材料递交地址:合肥燃气大厦812室,联系电话:0551-65191904。若公示期内无质疑投诉被查实,本公示中的中标(成交)候选人自动转为中标(成交)人。注: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3、被异议人名称;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6、提起异议的日期。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特此公告。合肥燃气集团有限公司二O一九年八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