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关于5月1日起民用天然气非卡表抄表实行新价计费的通告

发布日期:2012-04-17浏览量:

尊敬的广大燃气用户:
      根据合肥市物价局《关于调整我市居民生活用气价格和建立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的通知》(合价商[2012]10号)文件要求,自2012年3月1日起,城市居民管道天然气价格调整为2.33元/立方米。
      本着“规范操作、平稳推进、让利于民”的原则,合肥燃气集团从3月1日至4月份抄表周期结束,期间民用普表使用的天然气仍然按照老价格2.10元/立方米计费。从下一个抄表周期(即5月1日以后的抄表数)才开始按照2.33元/立方米进行计费。此外,对经民政部门有效证明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的特困户享有每月15立方米内不提价的优惠。
      为了确保调价抄表工作的顺利进行,燃气集团专门制定了抄表计划及新用户抄表应急预案,并根据计划分配每日抄表任务。此次抄表工作维持了以往的抄表节奏和周期,同时成立了应急抄表队伍,采取定时、定点、定人抄表,力争不漏抄、错抄一户,并耐心做好天然气调价的宣传解释等服务工作,努力让用户满意到“佳”。
      为了最大限度维护广大用户的利益,燃气集团特通告如下:
      1、本次天然气调价以2012年3、4月份抄表底数为结算依据,工作人员均统一着蓝色工装,佩戴有姓名、工号信息的工作牌。临近抄表日期的用户,请您注意家中留人,以便抄表人员上门;未抄到燃气表的用户,请您留意门上张贴的“燃气调价告用户书”和留言条,请务必在4月22日之前与片区抄表员联系预约上门抄表,逾期将按照新价格结算。
      2、为确保数据准确性,用户自报表数且用量较大的,合肥燃气抄表员将上门核实,以避免今后发生气量纠纷,请用户予以配合。 
      3、已抄到表数的用户,请及时前往燃气集团各营业网点及相关银行、移动网点缴纳燃气费;办理银行代扣的用户应及时在账户里存足余额,以免不能扣费产生滞纳金。
      4、为了您及时了解燃气缴费情况,燃气集团还提供免费短信提醒业务,有需求的用户请致电蓝焰热线5133333或咨询5191500开通,片区抄表员的电话留在缴费通知单正面右上角,用户亦可随时联系。


合肥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2012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