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用户须知
(1)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毁损、擅自拆除或者移动燃气设施。
(2)接到用户报停申请后,合燃华润燃气将上门核实录入表数产生气费账单、拆除表具,请用户及时结清气费。
2.申报材料
用户提供身份证原件,房产证原件或物业、开发商证明。由他人代办的,另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3.办理途径
用户可致电合燃华润燃气24小时服务蓝焰热线(0551-65133333)上门办理。也可通过以下线上线下渠道申请办理:
线上:用户可通过合燃华润燃气微信公众号微营业厅、网上营业厅、支付宝小程序、皖事通APP等申请办理。
线下:用户可至合燃华润燃气营业大厅、各服务所或各级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等申请办理。
4.办理时限
接到用户申请后,合燃华润燃气将于3个小时内与用户联系接洽,按与用户预约时间上门。
5.联系方式
可致电合燃华润燃气24小时服务蓝焰热线(0551-65133333)、营业大厅(0551-65191502,服务时间8:00—17:30)或各服务所(联系电话详见合燃华润燃气官方网站,服务时间8:00—17:00电话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