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天然气新装
项目经理全程负责。凡咨询新装业务,0.5个工作日内联系接洽客户。凡前来洽谈燃气发展业务,市场发展部指定专人任项目经理负责接待,提供免费技术咨询和安装意见,全程负责,并向客户提供办公和移动电话号码。
专人服务零次上门。客户可通过电话、网站、移动终端、营业厅等多渠道提出用气需求,项目经理主动上门洽谈商讨燃气新装业务,实行我方项目经理“全程代理”,客户零次上门。
项目立项容缺办理。项目经理在接到客户新装业务申请后1个工作日内或按客户约定时间上门勘察现场,确认项目用气条件,对于确定能够办理的燃气新装业务,市场发展部在工程合同签定并且在预付款到帐后,下达施工任务通知单。
1.2 设计
设计师在收到设计任务后,0.5个工作日内与项目经理联系,获取设计基础资料并约定勘察现场时间。
客户确认方案后,按照以下承诺时限出具施工图:
| 用户类型 | 施工说明 |
|---|---|
| 新建居民项目 | ≤500户,10个工作日 |
| 500~1000户,12个工作日 | |
| ≥1000户,15个工作日 | |
| 非居民非标准制式项目 | ≤25Nm3/h,5个工作日 |
| 25Nm3/h~100Nm3/h,7个工作日 | |
| ≥100Nm3/h,10个工作日 | |
| 非居民标准制式项目 | ≤45Nm3/h,勘察现场当天确定适用的标准图集 |
1.3 施工
安装期间主动沟通。工程管理部/工程公司在接到施工通知单后,0.5个工作日与客户联系接洽,根据施工作业面情况开赴施工现场,安装施工过程中做好安全文明施工,市场发展部积极主动与客户联系,主动征询客户意见,协调客户需求。
客户提供全部作业面后,在下列期限内组织完成施工安装任务(不可抗力因素除外),具备点火送气条件:

1.4 点火
工程完工快速点火。非居民项目在工程完工具备点火条件后,0.5个工作日内与客户联系接洽,实施点火。在接到具备点火条件的居民户点火申请后,按客户约定时间1个工作日内实施点火。
1.5 服务跟踪、回访
新装燃气项目跟踪回访。新装燃气项目竣工点火后,蓝焰热线进行1次质量跟踪回访。
